办理医保参保人员登记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03:51处理参保人员登记手续时,需供给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1)本市户籍的,需供给自己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收取身份证的人员在外)、户口簿。(2)本市引进人才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爱人、子女,需供给自己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处理医保参保人员登记手续需求供给哪些材料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处理参保人员登记手续时,需供给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本市户籍的,需供给自己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收取身份证的人员在外)、户口簿。
(2)本市引进人才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爱人、子女,需供给自己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未标明有效期限的,需供给《处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单》)。
(3)本市乡镇户籍人员的外省市户籍爱人,需供给自己身份证、本市户籍爱人的户口簿、结婚证。
(4)其他有关人员还需供给的证件:处于工作年纪未工作的人员,需供给劳作手册;因残疾停学的人员,需供给残疾人证;因大病医疗停学的人员,需供给区县少儿基金办公室出具的大病医疗凭据或病史材料;
复读生,需供给复读校园开具的证明。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需供给外省市校园的学籍证明。托付别人处理的,需一起供给被托付人的身份证。
这些便是咱们在这方面的常识。期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协助。假如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能够到网上进行查找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