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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错公证 离婚之时悔已迟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13:14

婚前为表爱意将自己的房产公证在两边名下,原想以此见证爱情的忠贞不渝,谁知爱情没有饱尝住检测,公证书反而成了将产业拱手让人的有用证明。3月18日,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对这起民事申述案子依法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议。
2007年10月,孙伟与女友唐玉青挂号成婚的当天,应唐玉青的要求,两人先到公证部分办理了婚前产业挂号。沉浸在甜美爱情中的孙伟其时认准唐玉青便是与其相携白头到老的另一半,便毫不犹豫地将他早已买好的房产挂号在产业公证书“两边一起出资置办产业”一栏,并签下了姓名。但是,婚后不到半年,小两口就因性格不合争吵不休,终究感情破裂,唐玉青申述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庭上,灰心丧气的孙伟赞同离婚,但在涉及到房产的分配问题上,二人产生了不合。因为唐玉青出具了婚前产业公证书,法院支撑了其建议,确定此房产为夫妻一起产业。法院判定后,孙伟追悔莫及,便到莱西市检察院申述,但因其自愿签定的婚前产业公证书合法有用,法院判定并无不当,该院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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