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09:57原产地规矩首要包含三部分内容:原产地规范、直接运送规矩和原产地证书。
(一)原产地规范
原产地规范指承认货品出产于何地的规范,首要有两项根本规范。
第一项根本规范为彻底在一国出产的规范,这项规范适用于彻底在受惠国出产的产品,而含有外国原材料、零部件的货品,不适用这一规范。彻底在一国出产的货品首要有十类:
(1)从一国的土地、领域内或从其海底搜集的矿藏;
(2)在一国收成或选用的植物产品;
(3)在一国出世或养殖的活动物;
(4)从一国的活动物所获得的产品;
(5)在一国打猎或捕捉所得的产品;
(6)从事海洋渔业所得的产品以及由某国船舶在海上获得的其他产品;
(7)由一国的加工船使用上项所列各产品加工所得的产品;
(8)如某国对海底及其底土具有独自挖掘的权利,该国从领海以外的海底或底土中采得的产品;
(9)在一国搜集并只适于收回其质料用的废旧物品和在加工制作进程中所发生的废碎料;
(10)由一国仅使用上述第(1)至(9)项所列的各种本国产品所出产的产品。
第二项根本规范是实质性改动规范,它是指进口质料或部件在受惠国通过实质性改动而成为另一种不同性质的产品,受惠国才干作为该产品的原产国。这一规范适用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加了出产或加工的货品。选用实质性改动规范来确认货品原产地,首要是通过以下三种办法:
(1)改动税号法,即货品经某国出产后其税则归类发生了改变,改动了税号,就应以该国为货品的原产地。
(2)列出加工程度表法,即产品在某国出产时有必要到达加工程度表所列要求,才干视该国为货品的原产地。
(3)从价百分比法,即产品在某国进行加工出产所添加的价值相当于或超越规则的百分比率时,行将该国视为货品的原产地。
(二)直接运送规则
直接运送规则是指受惠国要将出口货品直接运至进口货品的给惠国,才干将该受惠国作为货品的原产地。拟定这项规则的意图首要是为了防止在运送途中或许进行的再加工或换包。一般情况下,不通过他国关境直接将货品运至进口国的,才契合直接运送规则。假如因为地舆或运送等原因的确不能直接运送的,答应货品运送时通过他国疆域,但有必要使货品在他国关境内时一直处于海关的监管下,未投入当地商场出售或再加工。
(三)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由给惠国认可的签发组织签发的证明货品原产地的书面文件。进出口商向给惠国海关供给原产地证书,便于海关对原产地的监管,有利于加快货品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