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实施细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7 11:38第一章 赋闲稳妥费的核定与收缴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沈阳市乡镇企业员工赋闲稳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全面做好我市赋闲稳妥作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规则》所指“沈阳市辖区内的一切乡镇企业”包含国有、外资、团体、私营等各类企业,不管其从属联系怎么,均为我市赋闲稳妥统筹目标。
第三条 企业及悉数员工均应按其劳作联系地点单位,参与赋闲稳妥,交纳赋闲稳妥费。
第四条 各级赋闲稳妥机构应于每年头展开一次赋闲稳妥费年审核定作业。每年从1月1日至3月31日,企业在换发新薪酬手册的一起,带着本单位上年度“薪酬总额使用手册”、“劳作薪酬报表”、“员工明细表”和《赋闲稳妥基金年审手册》,到指定地址处理赋闲稳妥费年审核定手续。
凡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注册的企业,均应别离到上述开发区劳作人事局处理。
外资企业按薪酬批阅权限别离到市劳作局外资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作人事局处理。
其它企业及驻沈单位到本单位地点区、县(市)劳作部分赋闲稳妥服务管理中心处理。
第五条 企业当年应交纳的赋闲稳妥费根据计算部分发布的我市(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按当地)上年度员工平均薪酬的3%乘以企业员工总人数,年头一次性核定承认。
第六条 企业应按规则于每月10日前持《赋闲稳妥基金年审手册》到区、县(市)赋闲稳妥机构交纳本单位及代为扣缴的员工个人赋闲稳妥费,赋闲稳妥机构也可通过企业开户银行代为扣缴,并及时存入在银行开设的“赋闲稳妥基金收入过渡户”。区、县(市)于次月10日前,全额划转到市赋闲稳妥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赋闲稳妥基金收入过渡户”,市赋闲稳妥机构一致转存到“赋闲稳妥基金财务专户”。私营企业持《私营企业赋闲稳妥手册》在赋闲稳妥机构于每年进行年审时实施一次性交纳。
第七条 对已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站)实施保管的企业下岗员工的赋闲稳妥费,由市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则的规范每季缴到市赋闲稳妥机构,并一起供给缴费人员名册。缴费来历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