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阅和复制权的诉讼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05:21
股东查阅、仿制权的诉讼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则,“股东有权查阅、仿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和财政管帐报告。 股东能够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阐明意图。
股东查阅、仿制权的诉讼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则,“股东有权查阅、仿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和财政管帐报告。
股东能够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阐明意图。公司有合理依据以为股东查阅管帐账簿有不正当意图,或许危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能够回绝供给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恳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阐明理由。公司回绝供给查阅的,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供给查阅。”这同样是一条监督公司的规则,但它将股东的监督权细化为查阅权和仿制权,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可是,因为账簿等资料归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在某些时分或许被别人做不正当之用,所以也才对此权力做出了相应的约束。如果有正当理由,而公司不予合作的时分,股东能够向法院恳求查阅。
股东查阅、仿制权的诉讼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则,“股东有权查阅、仿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和财政管帐报告。
股东能够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阐明意图。公司有合理依据以为股东查阅管帐账簿有不正当意图,或许危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能够回绝供给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恳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阐明理由。公司回绝供给查阅的,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供给查阅。”这同样是一条监督公司的规则,但它将股东的监督权细化为查阅权和仿制权,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可是,因为账簿等资料归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在某些时分或许被别人做不正当之用,所以也才对此权力做出了相应的约束。如果有正当理由,而公司不予合作的时分,股东能够向法院恳求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