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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申请“优先受偿权”后需要什么措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19:32
在招标阶段就应研讨索赔的问题。最好能找出招标书中的技能缝隙,或能判别出将来或许呈现的问题,在招标书中采纳相应的防范办法,为中标后合同的顺畅施行打下根底。
法令咨询:承包人恳求“优先受偿权”后需采纳保全办法吗
律师答复:
1、、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仅仅一种恳求权,法令规则了这种恳求权优先于一般债务和抵押物权;
2、、即便承包人建议行使建造工程的“优先受偿权”,可是这种权力也具有法令规则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等方面的局限性;
3、产业保满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恳求,采纳查封、冻住、扣押等强制办法,避免当事人将产业搬运或发作所有权改变,保证案子判定后可以有用履行,归于司法强制办法;
4、为保证完成“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应该向法院或裁定组织恳求采纳诉讼产业保全办法。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三十一条施行监理的修建工程,由建造单位托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造单位与其托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缔结书面托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修建工程监理应当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能标准、规划文件和修建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造工期和建造资金运用等方面,代表建造单位施行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以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规划要求、施工技能标准和合同约好的,有权要求修建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规划不符合修建工程质量标准或许合同约好的质量要求的,应当陈述建造单位要求规划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施行修建工程监理前,建造单位应当将托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修建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答应的监理范围内,承当工程监理事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建造单位的托付,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理使命。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供给单位不得有从属联系或许其他利害联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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