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18:17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下列开销不得扣除:
(1)本钱性开销。是指交税人置办、缔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出资的开销。企业的本钱性开销,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法逐渐摊销。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开销。是指交税人置办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开销。无形资产受让、开发开销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获益期内分期摊销。
(3)资产减值预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预备,不答应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预备,在转化为实质性丢失之前,不答应在税前扣除。
(4)违法运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资产的丢失。交税人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分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资产的丢失,不得扣除。
(5)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交税人违背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分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分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6)自然灾害或许意外事故丢失有补偿的部分。交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许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补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7)超越国家答应扣除的公益、救助性捐献,以及非公益、救助性捐献。交税人用于非公益、救助性捐献,以及超越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献,不答应扣除。
(8)各种资助开销。
(9)与获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