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商品房交房到底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07:57
交房指的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好,开发商在合同约好的交房期限内将契合约好交给条件的住所交给于买受人的行为。在我国,商品房预售的状况有许多,因此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有一款关于商品房交房的约好,不过有许多合同对有些条款都写得很含糊,下面跟从听讼网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交房条件
一般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给预售住所商品房,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完结建造工程规划和合同约好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好的技能档案和施工办理材料;
(三)有工程运用的首要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测、规划、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别离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修建工程竣工时,经消防检验合格,方可投人运用。修建工程竣工时,建造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安排提出消防检验请求,设有修建主动消防设施的修建工程,还应当一起提交修建消防设施技能测试报告,并安排消防检验。消防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修建物的所有者不得接纳运用。
交房不契合条件,业主应采纳的办法:
(一)关于开发商交房不契合法定条件的,业主彻底有权力拒绝收房,一起开发商应承当延期交房职责。
(二)关于开发商交房不契合合同约好条件的,业主也能够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当延期交房职责。
(三)关于开发商交房时,呈现房子质量问题,应看房子质量的严峻程度,若质量严峻影响入住,业主彻底有权力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当延期交房职责。若房子质量问题不太严峻,如墙面有裂缝或小面积掉落等,业主应收房,但开发商应在必定时间内修正,不然业主还能够拒绝收房。
鉴于此,能够以为,商品房作为寓居物首先要契合建造工程检验规范,一起作为房地产商场的流转物,还应该契合归纳检验的规范。如需求这方面的协助,能够向听讼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