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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抚养义务可以被放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4 23:26
子女自动抛弃被抚育权 爸爸妈妈可否不承当抚育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则:“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爸爸妈妈关于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归于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有必定的辨别是非才能,所以在处理离婚案子中,对他们随父或随母日子的问题上,应当考虑到他们的个人志愿,但考虑他们的个人志愿并不是也可以答应他们随意抛弃法定的被抚育权,挑选自己独立日子。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则,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可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首要日子来源,视为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例如:汤某某虽已16周岁,靠自已打临工也能获得一点收入,但因收入较低且不安稳,并不能以其劳动收入保持自己的正常日子,故不能视为汤某某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爸爸妈妈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律规则的责任,并不以子女的毅力而消除,因为汤某某系未成年子女,尚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仍须得到爸爸妈妈的监护,因而,虽然汤某某要求自己独立日子,自动抛弃其被抚育权,但也不能革除汤某某爸爸妈妈所应承当的抚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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