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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通报13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10:11

    到现在共查处案子1847件,涉案金额7700万元
    到10月底,河南省共查处商业贿赂案子1847件,涉案金额7700万元;其间触及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47人。11月10日,河南省管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郑州举行商业贿赂典型案子新闻发布暨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商业贿赂案子作业座谈会。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省管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郭锝昌通报了13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子。
    这是河南省初次通报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子。
    一、平顶山市原副市长冯刘成
    纳贿177.5万元,被开除党籍公职,移交司法机关
    2002年5月至2004年1月,冯刘成在担任郑州市邙山区区委书记期间,使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造、拨付拆迁补偿款过程中,屡次收受、索要别人贿赂,合计人民币177.5万元。2006年6月,冯刘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省教育厅原助理巡视员靳建禄
    收取回扣600余万元,被移交司法机关
    1996年春季至2001年春季,靳建禄使用担任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处处长、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和河南省教育厅助理巡视员的职务之便,收取浙江宁波某文教股份有限公司教育教具回扣款600余万元。靳建禄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济源市原副市长王天胜
    纳贿100万元,获刑13年
    1998年11月至2005年1月,王天胜在担任济源市副市长期间,使用分担交通、城建作业的职务之便,为济源市某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先后三次收受该公司所送现金100万元。2006年6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天胜有期徒刑13年。
    四、河南交通规划勘查设计院原院长叶东升
    纳贿103万元,获刑15年
    2001年至2002年1月,叶东升使用担任河南省商丘至开封高速公路建造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项目经理、省高速公路开展公司商丘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之便,收纳贿赂103万元。2006年7月,三门峡市卢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叶东升有期徒刑15年。
    五、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马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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