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要怎样判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00:01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作性关系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则科罪处分。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合法掠夺、约束其人身自由或许有损伤、凌辱等犯罪行为的,按照本法的有关规则科罪处分。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则的犯罪行为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则处分。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则科罪处分。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志愿,不阻止其回来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优待行为,不阻止对其进行挽救的,能够不追查刑事责任。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要挟办法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挽救被收购的妇女、儿童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波折公事罪】的规则科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