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端伤致残鉴定程序
处理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鉴定人应带着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请求书;
2、带着县级以上医院的确诊证明,查看成果以及损害初期和医治完结后的ct、x光片及确诊陈述;
3、从医治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查看记载;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守时,还应带着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阐明;
5、鉴守时应以事端直接所造成的的损害或确认的并发症医治完结为准,对医治没有完结,因调停需求供给
补偿根据的,在请求书中阐明;
6、鉴定者需求亲身承受查看并交纳规则的鉴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