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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哪些情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18:41

无偿回收土地运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无偿回收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运用权的行为。无偿回收国有土地运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经同意非农业建造占用犁地接连两年未运用的;以出让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进行房地产开...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无偿回收国有土地运用权主要有哪些状况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无偿回收国有土地运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
1、经同意非农业建造占用犁地接连两年未运用的;
2、以出让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开工开发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运用合同约好的运用期限届满,土地运用者未请求续期或许请求续期未获同意的;
4、因单位吊销、搬迁等原因,停止运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作废的。
无偿回收农人团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不按同意的用处运用土地;、因吊销、搬迁等原因停止运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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