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
资讯
>
正文
上海市产假天数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2 19:21
上海市契合晚育年纪的夫妻,女方添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日3天。享用3天假日的男方有必要是初婚者或许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女方15天假日应当在规则的产假后接连运用。男方3天假日应当在女方产假日间运用。(依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法令
实施细则
》规则)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Copyright ©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