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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4 06:08

连带债款因有其存在的准则价值而存在,它的准则价值是确保了债款人债款的完成,增强了商场买卖的安全,促进了商场买卖的昌盛。连带债款对债款人来说是一种担负加剧。因而,除法律明文规则和当事人的清晰约好,不得建立连带债款。除法律强制性规则外,债款人必须有清晰的意思表明,不然不能将其归入连带债款人。依据债款人担负加剧的考虑,缺少意思表明才能的自然人不能成为连带债款人。连带债款的效果与副效果相互并存,并且存在着此消彼长的态势。因而在立法和适法实践中应权衡利弊,依据社会对其的价值需要来设定和运用连带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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