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5 08:19为缓解住宅公积金资金运用和住宅公积金借款轮候压力,进一步加大住宅公积金对缴存员工购买自住住宅的支撑力度,温州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5年9月1日起,在市区和平阳、泰顺两地推出个人住宅公积金转商业贴息借款事务。那么,温州住宅公积金转商业贴息借款的请求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来简略介绍一下吧。
请求条件:
1、请求人已接连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6个月以上;
2、自己及爱人在温州市未办理过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但已还清,且契合再次请求的有关规则;
3、请求人在请求地行政范围内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其房子坐落的具体位置已清晰,有关手续彻底、合法、有用,且请求时购买、缔造、翻建、大修的时刻在6个月以内;
4、请求人及其爱人有安稳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则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
5、请求人有必要是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共有人。
6、请求人及其爱人、住宅所有权人及所有权共有人均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
7、公转商贴息借款受托银行规则的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要求;
8、管理机构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则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