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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样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06:50

根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作者因疾病危险形成的经济损失而树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经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树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作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组织给予必定的经济补偿,以防止或减轻劳作者因患病、医治等所带来的经济危险。
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
1、参与人员
依照《国务院关于树立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议》(国发[1998]44号)的规则,乡镇一切用人单位,包含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都要参与根本医疗保险。这就是说,有必要参与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员工,既包含机关事业单位也包含乡镇各类企业,既包含国有经济也包含非国有经济单位,既包含效益好的企业也包含困难企业。这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掩盖规模最广的险种之一。
但对乡镇企业及其员工、乡镇个别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与根本医疗保险,国家清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这首要是考虑到对这部分人群处理的情况和医疗保险自身的特殊性。假如硬性归入根本医疗保险,而处理能力又跟不上,则有或许导致医疗费用开销操控不住,添加基金超标的危险。
2、农人工参与根本医疗保险吗?
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遵循两个法令扩展社会保障掩盖规模加强基金征缴作业的告诉》(劳社部发〔1999〕10号)规则,农人合同制员工参与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为员工树立根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农人合同制员工在停止或免除劳作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能够将根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贮存额一次性发给自己。
3、个人缴费
首要,各统筹区域要确认一个合适当地员工担负水平的个人根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薪酬收入的2%。其次,由个人以自己薪酬收入为基数,按规则的当地个人缴费率交纳根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核算局规则的薪酬收入核算口径为基数,即以悉数薪酬性收入,包含各类奖金、劳作收入和什物收入等一切薪酬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则的个人缴费率,即为自己应交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第三,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去交纳,而是由单位从薪酬中代扣代缴。
4、缴费基数
根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3]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则的员工薪酬总额为缴费基数,员工以自己上年薪酬收入为缴费基数。员工薪酬收入高于当地员工平均薪酬300%的,以当地员工平均薪酬的300%为缴费基数。
5、树立账户
依照《国务院关于树立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议》(国发[1998]44号)的规则,个人帐户的注入资金来自于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个人缴费的悉数记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的一部分记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一般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但由于每个年纪段员工的医疗消费开销水平存在很大不同,因而在统筹区域确认单位缴费记入每个员工划入帐户份额时,要考虑年纪要素,确认不同年纪层次的不同划入份额。确认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的详细份额,由统筹区域依据个人帐户的付出规模和员工年纪等要素确认。
统筹基金的注入资金首要来自单位缴费部分。单位缴费用于划入个人帐户后剩下的部分即为统筹基金的资金。
6、账户处理
员工个人医疗保险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均归员工个人一切,能够结转运用和承继。因而,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员工逝世后,其个人医疗帐户仍有余额的,可作为遗产,由其亲属按《承继法》规则施行承继。一起,其个人医疗帐户台帐、《员工医疗社会保险手册》由医疗社会保险组织回收刊出。
7、定点医疗
依据劳作保障部等部分《关于印发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组织处理暂行办法的告诉》(劳社部发[1999]14号)的规则,参保人员在取得定点资历的医疗组织规模内,提出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组织挑选意向,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一致报送统筹区域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依据参保人的挑选意向统筹确确定点医疗组织。
除取得定点资历的专科医疗组织和中医医疗组织外,参保人员一般可再挑选3至 5家不同层次的医疗组织,其间至少应包含1至2家底层医疗组织(包含一级医院以及各类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组织)。
参保人员对选定的定点医疗组织,可在1年后提出更改要求,由统筹区域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改变手续。
8、费用报销
企业员工因患病来不及到定点医疗组织就医医治时能否报销医疗费用?
依据劳作保障部等部分《关于印发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组织处理暂行办法的告诉》(劳社部发[1999]14号)规则,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组织就医,并可自主决议在定点医疗组织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组织就医发作的费用,不得由根本医疗保险基金付出。因而, 员工如患急病的确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邻近的医院诊治,持有医院急诊证明,其医药费用,可由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则付出。
9、医疗期限
依据原劳作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挂彩医疗期规则》的规则,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挂彩而停止作业看病歇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劳作合同的时限。
原劳作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挂彩医疗期规则》,对医疗期首要有以下几条规则:
(1)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挂彩,需求停止作业医疗时,依据自己实践参与作业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践作业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作业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践作业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作业5年以下的 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核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核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核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核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核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核算。
(3)企业员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薪酬、疾病救济费和医疗保险待遇依照有关部分规则履行。
(4)企业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师或医疗组织确定患有难以医治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完结,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的,应当由劳作判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判定规范进行劳作能力的判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员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损失劳作能力程度判定规范(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履行)。被判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作岗位,间断劳作联系,处理退休、退职手续,享用退休、退职待遇;被判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免除劳作合同。
(5)企业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师或医疗组织确定患有难以医治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作判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判定规范进行劳作能力的判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员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损失劳作能力程度判定规范(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履行)。被判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作岗位,免除劳作联系, 并处理退休、退职手续,享用退休、退职待遇。
(6)医疗期满没有康复者,被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依照有关规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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