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及其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16:38法条内容:
有下列侵略商业隐秘行为之一,给商业隐秘的权利人形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形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一)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隐秘的;
(二)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的;
(三)违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存商业隐秘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商业隐秘的。 明知或许应知前款所列行为, 获取、运用或许发表别人的商业隐秘的,以侵略商业隐秘论。 本条所称商议隐秘,是指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 密办法的技能倍息和运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隐秘的一切人和经商业隐秘一切人答应的商业隐秘运用人。
释义:
本条是对侵略商业隐秘罪及其处分的规则。本条共分四款。第一款是对侵略商业隐秘罪及其处分的规则。侵略商业隐秘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一)行为人片面上有违法成心,即有不合法获取、运用别人商业隐秘从中牟取不合法利益的意图。
(二)行为人施行了侵略别人商业隐秘的行为。“商业隐秘”,依据本条第三款规则,是指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 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的技能信息和运营信息。“不为大众所知悉”是指它的不公开性,只能是有限的一部分人才知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 性”,是商业隐秘的另一特征。“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这儿视为商业隐秘的前提条件之一,假如权利人未采纳保密办法,外人(包含内部人员中与该项隐秘无 关的人员)垂手可得地就能获取这种信息,就不能视为商业隐秘。“技能信息”指技能决窍、技能配方、工艺流程等。“运营信息”指运营决议计划,客户名单等。本款 列举了三种侵略商业隐秘的详细行为:
(1)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隐秘。“其他不正当手法”既包含高薪延聘“挖人才”以获取隐秘,也包含重 金收购,诱使企业技能人员被露商业隐秘等状况。“权利人”,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解说,是指商业隐秘的一切人和经商业隐秘一切人答应的商业隐秘运用人。
(2)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发表”是指向别人泄漏、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