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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6 05:44

网友发问:
我女友是美国人,咱们计划成婚,想咨询一下处理涉外婚姻挂号需求哪些资料?
梅州律师回答:
处理涉外婚姻挂号需带的资料:
(1)、自己的户籍证明;
(2)、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作业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校园、工作、企业单位出具的自己名字、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或丧偶)、工作、作业性质、申请与何人成婚的证明。外国人应持的证件有:
(1)、自己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明;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分颁布的身份证件,或暂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凡证件完全,经婚姻挂号机关检查了解,契合我国《婚姻法》和有关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成婚挂号规则的,婚姻挂号机关准予挂号,并在1个月内处理好挂号手续,发给男女双方成婚证书。
处理成婚挂号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1)、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的世界游览证件;
(2)、所在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 ( 领 ) 馆认证或许该国驻华使 ( 领 ) 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或许所在国驻华使 ( 领 ) 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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