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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具体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13:23
在工作中,许多朋友在权力被侵略时,都需要去劳作部门请求劳作裁定,而许多无良老板往往不与职工签定正式的劳作合同,在职工请求劳作裁定时否定两边存在现实的劳作联系。
1、薪酬卡、薪酬条(需管帐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薪酬发放记载。(薪酬发放为现金可疏忽)。
3、“工作证”、“工牌”等可以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劳作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载。
4、用人单位的考勤记载(考勤表、出勤卡等)。
5、其他搭档的证言(除非该搭档现已离任,不然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
7、劳作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定的文件等(比方最为常见的代表公司签收快递)。
法令延伸:《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不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自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之日起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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