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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标准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4 20:20

问题: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答应不交税的差旅费补助、误餐补助的规范?
回复:依据现行税法对员工获得的差旅费补助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则,对员工能够供给实在牢靠的合法凭证(如车票、船票、机票等)的部分,答应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据实列支,对按国家规则的差旅费补助规范按实践出差天数核算的差旅费补助答应在税前扣除,超越部分应并入当月薪酬、薪水所得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依照国家规则发放差旅费补助的规范能够参阅以下规则:一般区域20元/天,特别区域30元/天(深圳、珠海、汕头、海南),答应在税前扣除。
税法所指不交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则,个人因公在城区、市郊作业的,不能在作业单位或回来就餐,的确需求在外就餐的,依据实践误餐顿数,按规则的规范收取的误餐费。关于企业人人都有、如期发放的所谓误餐补助,则不归于免税规模,应并入当月工薪所得核算交税。 我市能够参照渝财行(2007)109号文的规则履行:市区误餐补助规范15元/餐,远郊40元/天,市外5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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