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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假货抓后取保候审期限是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07:41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性质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长久以来,诉讼法学理论界对其所作出的研讨也主要是倾向于它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特点。
法律咨询:贩卖假货抓后取保候审期限的问题咨询
我在上海经商,因最初贩卖假货抓后又取保候审,我是09年2月11号被取保候审的。请问取保候审的期限是按月份算的仍是按年算的,假如是按月份算的,因09年的闰年闰一个月,也便是有两个5月,那我的期限是不是到2010年1月11号到期,但到了2010年2月9号接到检察院的电话,对方说我的案件在2月9号被申述了。假如我的期限已到了,为什么还要申述我,假如是按年算的话,对方在2月9号是不是能够申述我。
律师答复:
你都现已取保候审了,那就耐性等候审判。
现已进入公安机关立案后,除非检察机关以为你不构成犯罪,作出不予申述的决议。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拘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必要通过人民检察院同意或许人民法院决议,由公安机关履行。
第六十条对有依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避免发作社会危险性,而有拘捕必要的,应即依法拘捕。
对应当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假如患有严峻疾病,或许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能够选用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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