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保险业务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8 13:24
超出核定的事务范围从事稳妥事务或许兼营本法及其他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以外的事务,是指稳妥公司违背分业运营管理的准则,从事经稳妥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事务范围以外的其他稳妥事务或许兼营本法及其他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以外的事务的行为。按照稳妥法的规则,稳妥公司的事务范围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产业稳妥事务,包含产业损失稳妥、责任稳妥、信誉稳妥等稳妥事务;二是人身稳妥事务,包含人寿稳妥、健康稳妥、意外损伤稳妥等稳妥事务。同一稳妥人不得一起兼营产业稳妥事务和人身稳妥事务;可是,运营产业稳妥事务的稳妥公司经稳妥监督管理机构核定,能够运营短期健康稳妥事务和意外损伤稳妥事务。稳妥公司的事务范围由稳妥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稳妥公司只能在核定的事务范围内从事稳妥运营活动。稳妥公司不得兼营稳妥法及其他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以外的事务。稳妥公司超出稳妥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事务范围从事稳妥事务或许兼营稳妥法及其他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以外的事务的,按照本条规则,承当下列法令责任:
1.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修正案的规则,稳妥公司未经稳妥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超出核定的事务范围,非法运营稳妥事务,打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2.行政责任
稳妥公司违背本法规则,超出核定的事务范围从事稳妥事务或许兼营本法及其他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以外的事务,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稳妥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责令交还收取的稳妥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许违法所得缺乏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许形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许撤消运营稳妥事务许可证。
1.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修正案的规则,稳妥公司未经稳妥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超出核定的事务范围,非法运营稳妥事务,打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2.行政责任
稳妥公司违背本法规则,超出核定的事务范围从事稳妥事务或许兼营本法及其他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以外的事务,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稳妥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责令交还收取的稳妥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许违法所得缺乏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许形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许撤消运营稳妥事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