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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的案件专属管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02:23
专属统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别类型的案子专门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统辖。专属统辖是排他性统辖,它既排除了任何外国法院对诉讼的统辖权,又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法挑选国内的其他人民法院统辖。
一、因
不动产
胶葛引起的诉讼
不动产诉讼
专属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二、因港口作业发作胶葛提起的诉讼
港口作业引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三、因承继遗产胶葛提起的诉讼承继遗产的诉讼专归于被承继人逝世时住所地或首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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