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拆司法解释:拆迁补偿不公平不准强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21:44
为依法正确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补偿决议案子,保护公共利益,保证被征收房子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处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补偿决议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这个一共11条的司法解释,自2012年4月10日起实施。
司法解释清晰此类案子统辖权
此类案子的统辖权问题,司法解释清晰,由房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统辖,高级人民法院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议统辖法院。
提出七种不准予履行的情况
司法解释规则,征收补偿决议存在显着缺少现实根据、显着缺少法令、法规根据、显着不符合公正补偿准则等七种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决不准予履行。不准予履行的裁决应当在五日内送达请求机关,请求机关对此有贰言的,能够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复议。
就强制履行的方法,司法解释清晰,人民法院裁决准予履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安排实施,也能够由人民法院履行。
法院立案之日起30日内应作裁决
就受理程序及贰言处理方法,司法解释规则,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立案受理或裁决不予受理,请求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决有贰言的,能够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复议。
司法解释清晰,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强制履行的裁决;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检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人民法院在检查期间,能够根据需求调取相关根据、问询当事人、安排听证或许进行现场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处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补偿决议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自2012年4月10日起实施。其间规则:
第二条请求机关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履行,除供给《法令》第二十八条规则的强制履行请求书及附具资料外,还应当供给下列资料:
1、征收补偿决议及相关根据和所根据的规范性文件;
2、征收补偿决议送达凭据、催告情况及房子被征收人、直接好坏关系人的定见;
3、社会安稳危险评价资料;
4、请求强制履行的房子情况;
5、被履行人的名字或许称号、住址及与强制履行相关的产业情况等具体情况;
6、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强制履行请求书应当由请求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请求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强制履行的请求应当自被履行人的法定申述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请求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五条人民法院在检查期间,能够根据需求调取相关根据、问询当事人、安排听证或许进行现场查询。
第六条征收补偿决议存在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决不准予履行:
1、显着缺少现实根据;
2、显着缺少法令、法规根据;
3、显着不符合公正补偿准则,严峻危害被履行人合法权益,或许使被履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证;
4、显着违背行政意图,严峻危害公共利益;
5、严峻违背法定程序或许正当程序;
6、逾越职权;
7、法令、法规、规章等规则的其他不宜强制履行的景象。
人民法院裁决不准予履行的,应当阐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决送达请求机关。
司法解释清晰此类案子统辖权
此类案子的统辖权问题,司法解释清晰,由房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统辖,高级人民法院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议统辖法院。
提出七种不准予履行的情况
司法解释规则,征收补偿决议存在显着缺少现实根据、显着缺少法令、法规根据、显着不符合公正补偿准则等七种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决不准予履行。不准予履行的裁决应当在五日内送达请求机关,请求机关对此有贰言的,能够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复议。
就强制履行的方法,司法解释清晰,人民法院裁决准予履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安排实施,也能够由人民法院履行。
法院立案之日起30日内应作裁决
就受理程序及贰言处理方法,司法解释规则,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立案受理或裁决不予受理,请求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决有贰言的,能够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复议。
司法解释清晰,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强制履行的裁决;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检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人民法院在检查期间,能够根据需求调取相关根据、问询当事人、安排听证或许进行现场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处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补偿决议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自2012年4月10日起实施。其间规则:
第二条请求机关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履行,除供给《法令》第二十八条规则的强制履行请求书及附具资料外,还应当供给下列资料:
1、征收补偿决议及相关根据和所根据的规范性文件;
2、征收补偿决议送达凭据、催告情况及房子被征收人、直接好坏关系人的定见;
3、社会安稳危险评价资料;
4、请求强制履行的房子情况;
5、被履行人的名字或许称号、住址及与强制履行相关的产业情况等具体情况;
6、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强制履行请求书应当由请求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请求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强制履行的请求应当自被履行人的法定申述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请求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五条人民法院在检查期间,能够根据需求调取相关根据、问询当事人、安排听证或许进行现场查询。
第六条征收补偿决议存在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决不准予履行:
1、显着缺少现实根据;
2、显着缺少法令、法规根据;
3、显着不符合公正补偿准则,严峻危害被履行人合法权益,或许使被履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证;
4、显着违背行政意图,严峻危害公共利益;
5、严峻违背法定程序或许正当程序;
6、逾越职权;
7、法令、法规、规章等规则的其他不宜强制履行的景象。
人民法院裁决不准予履行的,应当阐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决送达请求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