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劳动关系的职工社会保险如何缴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1 02:06两层劳作联系是指一个劳作者一起与两个或许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树立了劳作联系。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作者会由于各方面原因而存在两层劳作联系,那么两层劳作联系的员工社会保险怎么交纳?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两层劳作联系在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种:其一,劳作者一起从事几份非全日制劳作,和几个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联系,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其二,劳作者一起从事全日制劳作和非全日制劳作,如劳作者白日从事全日制劳作上班8个小时,晚上或许周末又打零工等非全日制劳作;其三,劳作者一起从事两份全日制劳作,虽然罕见但不能扫除这种或许,最要害的是法令并未制止,由于全日制用工的时刻要求是不超越8小时,因而有只作业5个小时的也叫全日制劳作,这样也就在客观上供给了存在的或许;其四,劳作者只从事一份全日制劳作,但由于其他要素还和原单位保存劳作联系的,如招用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带岗人员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
关于两层劳作联系的法令点评怎么?《劳作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则,用人单位在劳作者一起与其他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即存在两层劳作联系时,只要在劳作者对完结本单位作业任务形成严重影响,或许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时,才有权免除劳作合同。这就标明两层劳作联系的存在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并不能仅仅以两层劳作联系为由而免除劳作合同。《劳作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则,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劳作者,给其他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再次清晰了两层劳作联系的合法性。因而,法令答应两层劳作联系存在,仅仅两层劳作联系假如影响原用人单位或许新用人单位的,要承当相应职责罢了。
已然答应两层劳作联系存在,那么和劳作联系对应的社会保险联系是否也能够两层呢?也就是说,劳作者能否一起参与两份社会保险,享用两份社会保险待遇?现在实践中是不答应两层社会保险联系的,并且依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则,国家树立全国一致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好像也标明社会保险联系只能仅有,由于社会保障号码对应的公民身份号码是仅有的。对此,也有别的一种观念以为,假如劳作者一起从事两份作业,但只答应他参与一份社会保险,那么他的社会保险待遇和他的工资收入就不相对应,也是他的社会保险权益的丢失,而假如和从事一份工资待遇很高的作业比较,他就会觉得不公平。为什么工资收入很高的能够按很高的规范交纳社会保险费,而我经过两份作业辛苦换来的收入反而不能作为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规范?这的确值得考虑。
对这一观念具有辅证含义的是工伤保险方面:依照原劳作保障部《关于施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定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的规则,员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一起作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作工伤,由员工遭到损伤时其作业的单位依法承当工伤保险职责。这就清晰了两层劳作联系中是能够存在两层工伤保险联系的,劳作者能够参与两份工伤保险,仅仅享用待遇时只能存在一份待遇,即遭到损伤时作业单位参与的工伤保险联系中取得补偿。并且这儿的员工并没有局限于非全日制劳作联系,也包含全日制劳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