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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报徇私枉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01:03
我国刑法对不尽职罪的违法罪名作出了许多的规矩,如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徇私枉法罪的违法主体是特别主本,是指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法官、检察官等,那么怎么告发徇私枉法?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怎样告发徇私枉法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的规矩,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尽职违法,所以当事人能够到检察机关告发徇私枉法的行为。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办贪污贿赂违法、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尽职违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施行的不合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不合法搜寻的侵略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以及侵略公民民主权利的违法案件。
贪污贿赂违法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矩的贪污贿赂违法及其他章中明确规矩按照第八章相关条文科罪处分的违法案件。
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尽职违法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矩的不尽职违法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施行的侵略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违法案件包含:
(一)不合法拘禁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二)不合法搜寻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三)刑讯逼供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四)暴力取证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五)优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六)报复陷害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七)损坏推举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二、徇私枉法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徇私徇情能够表现为下列几种基本形式,即:
一是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所谓无罪的人,既包含根本上无违法违法现实的人,又包含虽有违法行为,但依法不构成违法的人,还包含尽管构成违法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矩依法不该追查,如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革除惩罚的,按照刑法通知才处理的违法没有通知或许撤回通知等的人。所谓使他受追诉,是指对无罪人本不该该进行侦办、申述、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但为了徇私徇情,追查其刑事责任而对无罪的人立案侦办、申述或审判。
二是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成心庇护不使他受追诉。所谓有罪的人,是指构成违法且应当依法追查其刑事责任的人。所谓成心庇护使其不受追诉,是指成心庇护使其不受侦办(含选用强制性办法)、申述或许审判,成心庇护不使他受追诉的违法现实,既能够是悉数的违法现实,也能够是部分的违法现实和情节。此外,成心违反现实真相,违法改变强制办法,或许尽管采纳强制办法,但实践放任不管,致使违法嫌疑人躲避刑事追诉的,以及司法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在办案中成心供给虚伪资料和定见,或许成心作虚伪判定,严重影响刑事追诉活动的等等,都应以本罪的徇私枉法行为论。
三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成心违反现实和法令作枉法裁判。其与前两种状况有所不同,上面两者能够发作在刑事诉讼的立案、侦办、申述、审判的过程中,侦办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都能够成为行为的主体而构本钱罪;而这种状况则仅发作往刑事审判过程中,只要刑事审判人员才干施行这种行为而构本钱罪。所谓枉法裁判,则是指有罪判无罪,多罪判少罪,无罪判有罪,少罪判多罪或许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怎样告发徇私枉法”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的规矩,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尽职违法,所以当事人能够到检察机关告发徇私枉法的行为。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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