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1-2-37)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15:56
关于发回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发回重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二次
B.在发回重审裁决书中应具体说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令依据
C.一审掠夺或许约束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力,或许影响公平审判的,应当发回重审
D.发回重审应当撤销原判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发回重审。
选项A说法过错。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原审人民法院关于因原判定现实不清楚或许证据不足发回从头审判的案子作出判定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许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定或许裁决,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据此可知,依据原判定现实不清楚或许证据不足原因发回重审的,以一次为限;依据其他原因发回重审的,没有次数的约束。
选项B说法正确。《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事务联系若干意见的告诉》第六条第二款规则,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发回重审裁决时,应当在裁决书中具体说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令依据。
选项C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掠夺或许约束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力,或许影响公平审判的景象的,应当裁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
选项D说法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则可知,发回重审应当用裁决的方式撤销原判。
A.发回重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二次
B.在发回重审裁决书中应具体说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令依据
C.一审掠夺或许约束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力,或许影响公平审判的,应当发回重审
D.发回重审应当撤销原判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发回重审。
选项A说法过错。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原审人民法院关于因原判定现实不清楚或许证据不足发回从头审判的案子作出判定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许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定或许裁决,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据此可知,依据原判定现实不清楚或许证据不足原因发回重审的,以一次为限;依据其他原因发回重审的,没有次数的约束。
选项B说法正确。《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事务联系若干意见的告诉》第六条第二款规则,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发回重审裁决时,应当在裁决书中具体说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令依据。
选项C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掠夺或许约束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力,或许影响公平审判的景象的,应当裁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
选项D说法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则可知,发回重审应当用裁决的方式撤销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