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6 08:19生育稳妥医疗费用的付出规范女员工在妊娠期、临产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作的医疗费用,施行定额规范,由生育稳妥基金付出。
(1)安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临产的医疗费:1900元(含产前检查费,下同);
(2)难产临产的医疗费:2100元;
(3)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3500元;
(4)以上临产方法每添加一胎,费用在该临产付出规范基础上添加20%费用;
(5)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400元;
(6)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天然流产、人流)或许患子宫外怀孕施行手术的每人次200元。
2、女员工生育补贴计发规范
女员工生育补贴以自己生育或流产时前12个月均匀缴费薪酬为基数计发,核算生育补贴,每月按30天为规范。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出产或许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用90天的产假及生育补贴;下列景象,可添加产假及生育补贴:临产时遇有难产,施行剖宫手术的,添加15天产假及生育补贴;多胞胎出产的,每多出产一个婴儿,添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补贴;临产时遇有难产施行助产手术的,添加7天的产假及生育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用50天的产假及生育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天然流产、人流)或许患子宫外怀孕施行手术的,享用30天的产假及生育补贴。
3、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施行定额规范,由生育稳妥基金付出
员工计划生育施行节育技术服务及契合生育方针施行复通所需的手术费用,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告诉》(浙价费[2005]140号)的规则规范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