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确认销售收入有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12:04《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则,出售产品的收入只要在契合以下悉数条件的状况下才干予以承认:
(1)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首要危险和酬劳搬运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存一般与所有权相联系的持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产品施行操控;
(3)与买卖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本钱可以可靠地计量。
在实务工作中,有的以为,在收到预售房款或签字正式出售合同后便可承认收入完结。
咱们以为,这种状况不契合上述规范第一条的规则,不该承认。不然有提早承认收入之嫌。
也有的以为,只要产权过户方能承认收入完结。咱们以为,产权过户触及多个政府部门,是仅具法令方式含义的收入完结,与实在状况也有收支,有推延承认收入之嫌,不契合本质重于方式准则。正确、实在承认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完结,应具有以下四项具体条件:
(1)工程现已竣工并检验合格;
(2)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
(3)履行了出售合同规则的责任,且价款现已获得或坚信可以获得;
(4)本钱可以可靠地计量。
房地产企业(缔造承包商)在什么状况下可采用竣工百分比法承认收入完结?《企业会计制度》第95条规则,固定造价合同契合下列四个条件可采用竣工百分比法承认收入:
(1)合同总收入可以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业;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合同竣工进展和为完结合同需要发作的本钱可以可靠地承认;
(4)为完结合同现已发作的合同本钱可以清楚地区别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践合同本钱可以与曾经的估计本钱相比较。
中国证监会发行部也曾清晰,除代建房产可使用竣工百分比法承认出售收入完结外,房地产企业收入不能依据竣工百分比法来承认。代建房产实践上要求有缔造合同。归纳起来,其条件有:
(1)有缔造合同,而且合同不行吊销的;
(2)买方累计付款超越出售价格的必定份额(一般为50%);
(3)其他应收款可以回收;
(4)开发项目的完结程度可以可靠地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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