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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应该履行什么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3 21:24
投保人应该实行什么职责
1、交纳稳妥费的职责。
2、稳妥事端的告诉职责。
对稳妥事端发作后,投保人等未及时实行告诉职责,稳妥人能够在必定条件下不承当补偿职责的规则添加约束条件。即,稳妥事端发作后,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尽管未及时实行告诉职责,但稳妥人经过其他途径现已及时知道或许应当及时知道稳妥事端发作的,稳妥人应当承当补偿职责。有些严重稳妥事端,稳妥人经过媒体等途径能够很快得知事端的发作,并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有关当事人未能及时告诉稳妥人,也不该革除稳妥人的稳妥职责。
3、保护稳妥标的安全的职责。
4、风险程度添加的告诉职责。
在财产稳妥合同有用期内,稳妥标的风险程度添加的,被稳妥人依照合同约好应当及时告诉稳妥人,稳妥人有权要求添加稳妥费或许解除合同。被稳妥人未实行前款规则的告诉职责的,因稳妥标的风险程度添加而发作的稳妥事端,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
5、避免或削减丢失的职责。
为此,稳妥人将额定赔付救助费(含查询费在内),但最高不超越稳妥金额 ,不足额稳妥,救助费也是按份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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