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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险与雇主责任保险有什么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4 14:34
产品职责险与雇主职责保险这两种职责险到底有什么差异呢?彭松明律师从承保目标、承保职责、影响费率要素以及革除职责这四个方面临这两种职责保险做了翔实的比较。
产品职责险与雇主职责保险的差异:
(一)承保目标的比较:
雇主职责保险:三资企业、私人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企业以及团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
产品职责保险:出产者、制作、分装、安装、加工厂商、进口商及批发商、经销商、零售商等
(二)承保职责的比较:
雇主职责保险:1、雇员所形成的伤残、逝世;2、雇员工作并所形成的伤残、逝世;上述两项引起的医药费用及诉讼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产品职责险:运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的人员的人身损伤或财产丢失;对别人(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丢失;经认可的诉偿费及其他费用。
(三)影响费率要素的比较:
雇主职责险:
1、被保险人的经营性质、办理状况及以往丢失记载;
2、雇员的工种、技术、雇员人数等;
3、补偿限额、免赔额的高低一级。
产品职责险:
1、被保险人的经营性质、办理状况及以往丢失记载;
2、投保产品的品种、标准、性质、用处等;
3、年估计销售额、从前销售额
4、补偿限额、免赔额的高低一级。
(四)革除职责的比较:
产品职责险主要是对产品自身的丢失和因产品缺点所形成的丢失,还有被保险人成心违法出产、出售的产品或产品形成的丢失不负职责。
雇主职责险对由战役、暴乱、停工、暴乱或因为核子辐射所形成的的雇员伤残、逝世或疾病以及雇员自伤、自杀、犯罪行为等所形成的的伤残或逝世不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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