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管制的刑期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20:15
刑法解说:第三十八条【控制的期限和控制刑履行机关】 第三十八条 控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处控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履行。 【解说】本条是关于控制的期限和控制刑履行机关的规则。本条分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控制期限的规则。依据本款的规则,控制
刑法解说:第三十八条【控制的期限和控制刑履行机关】
第三十八条 控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处控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履行。
【解说】本条是关于控制的期限和控制刑履行机关的规则。本条分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控制期限的规则。依据本款的规则,控制的期限,最高为二年,最低为三个月。
第二款是关于控制刑履行机关的规则。依据本款的规则,被判处控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履行,即对控制刑的履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利。依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则,履行控制的详细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则,关于被判处控制的犯罪分子,履行期满,由履行机关告诉自己,并向有关大众揭露宣告解除控制。
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履行控制刑时,应当留意遵循大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效果,依靠大众,监督犯罪分子恪守有关规则。
刑法解说:第三十八条【控制的期限和控制刑履行机关】
第三十八条 控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处控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履行。
【解说】本条是关于控制的期限和控制刑履行机关的规则。本条分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控制期限的规则。依据本款的规则,控制的期限,最高为二年,最低为三个月。
第二款是关于控制刑履行机关的规则。依据本款的规则,被判处控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履行,即对控制刑的履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利。依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则,履行控制的详细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则,关于被判处控制的犯罪分子,履行期满,由履行机关告诉自己,并向有关大众揭露宣告解除控制。
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履行控制刑时,应当留意遵循大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效果,依靠大众,监督犯罪分子恪守有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