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权证》困难的原因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8 15:19业主在房产方面的投诉首要会集在以下几个方面,处理《房地产权证》、物业处理、出售合同、中介商场等。其间,业主不能处理《房地产权证》占了总投诉量的80%以上,且不乏重复上诉、团体上诉等状况。处理《房地产权证》真是如此困难吗?难又是难在哪里呢?
分析《房地产权证》棘手
《房地产权证》是房子权属的仅有的法令凭据。因而,关于产权证的处理,国家有着严厉的规则,短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处理产权证。
经有关部门统计资料显现,仅在新华镇呈现购买商品房后未有处理《房地产权证》的有5000多户,其原因首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榜首,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政府地价款。
土地所有权属国家,任何个人或单位运用国有土地都有必要交纳必定的土地运用权出让款(即地价款)给政府。它是处理《房地产权证》的个人或单位不行或缺的必要条件之一。依照国家的相关法令法规文件规则,处理产权证,有必要要有国土资源和房子处理局计财科关于该用地已交清地价款的清单。因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或运营过程中拖欠政府地价款,便相应地使业主在处理房地产权证时难以受理。
例如:地处****路的某(绮丽)花园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政府地价款达一千三百多万,直接构成一千余住户无法处理《房地产权证》。在建造路的某高楼,同样是因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政府地价款,构成60余户不能办证,但此开发公司拖欠款项只要十万元。像后者拖欠款项不是许多的状况,《房地产权证》的处理有望在各部门的和谐下,在近期内得到处理。
第二,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运营不善,处于破产、停产状况,办证资金难于筹措,无资金办证。
其实,单就办证费用而言,其数额并不算高。可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本身运营不善或开发投资决策呈现严重失误,使公司的各项运作因短少资金而难以为继,处于停产或破产状况,再也不能筹措到办证所需的各项费用。
房产开发商未交纳办证费用,实践上就意味着业主处理《房地产权证》所需的后续资金彻底缺失,办证也是陷于无米下炊的境况。因而,像由这种状况而引发的团体上诉、重复上诉在整个投诉比率中占有着适当的比重。像凤华路、建造北路、花城路、云山大路、竹苑街都存在相似的状况,并且相对数量较多。
第三,办证资金被挪作他用。
购房业主向公司缴交办证费,但因为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内部处理混乱,不只未能做到专款专用,还被公司挪作他用,然后构成缺少满足的资金处理《房地产权证》。
像这种状况业主的反响最为愤慨,投诉愿望最为激烈。在松园大路某花园的王先生,一提起这件事,就不由得要说上几句气话。王先生对开发商更是恨得"咬牙切齿",他半开打趣半认真地对咱们说:"这伙人不只就是骗子,几乎就是昧着良心干事,没有一点职业道德可言。咱们从口袋里掏钱给他经商,到头来反而连本钱都给吞掉了!"
第四,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挂靠行为处理不严,职责归属不清。
开发公司只管眼前利益,对挂靠者未能进行长时刻有力的监督处理,引发问题,彼此推搪职责,令问题变得复杂化。这类状况的呈现一般会集在1992年至1995年之间。
第五,出售面积和产权挂号面积有差异。
业主在进行产权挂号时,发现实践面积与出售面积有差异(即缩水楼),同开发公司有争议,然后使工作停滞。面积缩水最直接的反响,就是业主以为应该交还其多交纳的房款。例如:地处松园大路的某个大厦就因为公司与业主之间的面积有争议,然后导致难70余户不能处理产权证。
第六,开发公司出售无证商品房,手续不完善。
一些开发商无获得合法开发权,违规开发商品房,违规出售,单个业主贪便宜购买商品房,构成无法处理产权证。关于这种状况的构成,天然开发公司有着不行推脱的职责。但与业主法令法规认识不强,贪图便宜的心态也是有着直接的联系。例如:房子盖好后,未经任何的工程质量检验,也无出售许可证便对外出售。公益商场内的100户入住业主不能办证,就是一个典型的比如。
结语:
我国房地产业从无到有,再到今天如火如荼的全盛时期,只要短短的十年时刻。房地产业迅猛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人们的预期。因而,在此过程中呈现标准滞后,处理、监督不力也是一个不行避免的必然结果。
《房地产权证》处理难问题堕入今天之窘境,也绝非是一日之寒所能构成的。当然,它的处理也是不行能一蹴即至的。它需求各部门的和谐协作,更需求全社会的重视。在这里我想的说是,处理办证难仅仅一个治标不治本的作法,因而,要从真实意义上处理,有必要做到"防备先行",强化顾客的法制认识,让违法违规企业成无本之木、无水之鱼。另一方面,要强化房地产企业的监控力度,建立十分办法保证业主利益不受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