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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07:34

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人身危害补偿的诉讼时效问题
问: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人身危害补偿的诉讼时效问题
危害补偿律师
答:人身危害补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到不法侵害、形成致伤、致残、致死的结果以及其他危害,要求侵权人以产业补偿等办法进行救助和维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恳求人民法院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定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恳求权予以维护;超越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恳求权不予维护。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则,因产品存在缺点遭到危害要求补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益遭到危害时起核算。受害人应当自知道自己遭到危害之日起二年内,向责任者要求补偿。超越二年期间的,受害人的危害补偿恳求权将不能遭到法院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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