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03:355月23日,合肥发布《关于发布市区2016年度公共租借住宅准入条件的告诉》,对2016年合肥公租房请求条件作了新的规则,详细规范如下:
一、乡镇户籍家庭收入困难及租金规范相应调整为:
乡镇最低日子保证线为市政府发布的最低日子保证收入规范。其承租公租房租金规范为:1.10元/月·m2,整套型朝北的0.90元/月·m2;孤老病残等城市最低日子保证家庭,免收公共租借住宅保证面积规范内的租金;
乡镇低收入家庭日子规范线为市政府发布的最低日子保证收入规范的1.8倍。其承租公租房租金规范为:1.10元/月·m2,整套型朝北的0.90元/月·m2;
乡镇较低收入家庭日子保证规范线为请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9193元/年、1599元/月。其承租公租房租金规范为:3.00元/月·m2,整套型朝北的2.70元/月·m2;
乡镇中等偏下收入日子保证规范线为请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5591元/年、2133元/月。其承租公租房租金规范为:5.00元/月·m2,整套型朝北的4.50元/月·m2。
住宅困难规范及其他准入条件不变。
各区(开发区)住宅保证主管部门要根据“分类保证”准则,根据民政部门核定的请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对乡镇中等偏下收入住宅困难家庭进行分类核定。
二、城区新工作无房员工和安稳工作外来务工人员请求条件按《合肥市本级财务出资建造公共租借住宅办理实施细则》(合房〔2015〕155号)规则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