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须知事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22:40我国人寿推出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损伤稳妥一经问世,就遭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欢迎,许很多人都想购买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损伤稳妥,以备不时之需。但购买之前,无妨先看看小编带来的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损伤稳妥投保须知。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损伤稳妥投保须知事项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投保规模
一、凡契合国家计划生育方针的配偶及其子女,年龄在一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稳妥人参与稳妥。
二、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中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稳妥人或对被稳妥人具有稳妥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稳妥期间和续保
合同的稳妥期间为一年;除还有约好外,自合同收效之日起至约好停止日二十四时止,
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稳妥公司洽谈确认。
投保人可于稳妥期间届满日或在合同约好的交费宽限期内,经稳妥公司赞同后,向稳妥公司交给续保稳妥费,合同于稳妥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连续有用一年。合同可按上述方法续保至被稳妥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第一个年收效对应日。稳妥公司保存停止合同续保的权力,并有权调整稳妥费收费规范。
稳妥金额和稳妥费
一、合同的意外损伤稳妥金额、意外损伤医疗稳妥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和稳妥公司洽谈确认并在稳妥单上载明。人均意外损伤稳妥金额是指稳妥单上载明的意外损伤稳妥金额除以参与本稳妥的被稳妥人人数。
二、合同的稳妥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
交费宽限期
稳妥期间届满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费宽限期。在交费宽限期内发作稳妥事端,稳妥公司仍承当稳妥职责,但有权从给付的稳妥金中扣除该保单年度投保人应交而未交给的稳妥费。超越交费宽限期投保人仍未交给稳妥费的,合同自交费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停止。
听讼网提示: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损伤稳妥投保需求了解什么呢?首要需求了解产品的投保规模、稳妥期间和续保、稳妥期间和续保、稳妥金额和稳妥费以及交费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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