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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补办结婚登记案结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7 00:03

12月11日,江苏苏州市相城区法院依法允许原告撤诉,至此,全国首起以申述免除不合法同居而终究补办结婚挂号的案子满意结案。
本年都是30岁的姜英与余新(均为化名)都是聋哑人。1992年11月,两边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在未收取结婚证的情况下,按当地习俗,两边举办了结婚仪式。1993年,他俩生育一对双胞胎。从1996年起,姜英与余新因日子小事,余殴伤姜英,两边联系开端恶化。2000年8月,姜英之父带姜英回家,两边开端分家。
本年的10月22日,姜英诉至法院,要求免除与余新的不合法同居联系,切割两边在同居期间的一起所得,由姜英抚育两子女中的一个。法院受理后,于10月26 日向两边宣布传票,并组织了11月5日的初次法庭调停。后经多方做作业,两边终究赞同和洽。承办法官依照修订后的《婚姻法》新增的第八条中“未办理结婚挂号的,应当补办挂号”的规则,及时奉告他们应到当地婚姻挂号机关补办结婚挂号。11月22日,姜英与余新收取了结婚证。
据了解,在《婚姻法》修订前,法院对申述免除不合法同居的案子,一概判处免除。但是,在实践中,一概判定免除,两边无一起财产切割,往往女方受丢失更大,更重要的是,法院不能进行调停,两边无和洽的或许,简单形成矛盾激化,不利于社会安稳。修订后《婚姻法》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脚踏实地地处理不合法同居案子。关于不合法同居案子,采纳区别对待的办法,如当事人在规则的期限内补办结婚挂号,则按离婚诉讼处理,当事人已和洽,法院可允许原告撤诉,应该说关于避免“激动”离婚,维护当事人尤其是妇女、儿童的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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