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案件诉讼费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8 02:20
被行政机关危害或是诉讼等等后,有些受害者就会要求相关单位进行补偿,如就补偿的问题两边无法达到一起意见的时分,能够通过申述的方法来为自己争夺权益,而需求交纳诉讼费。那么,行政补偿案子诉讼费是多少?下面听讼网小编给你首要介绍相关常识。
行政补偿案子不收取诉讼费。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方法》
第八条 下列案子不交纳案子受理费:
(一)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矩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
(二)裁决不予受理、驳回申述、驳回上诉的案子;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申述和管辖权贰言裁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案子;
(四)行政补偿案子。
受理行政补偿案子规模
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略产业权景象之一的,应当予以补偿:
(一)违法或过错决议撤消律师执业证的;
(二)违法或过错决议责令律师中止执业,以及对律师事务所歇业整顿的;
(三)违法或过错决议撤消公证员执业证的;
(四)违法或过错决议责令公证处歇业或许吊销公证处的;
(五)在各项办理工作中,其他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形成产业危害的。
不予补偿的规矩:
(一)与行使司行政机关办理职权无关的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自己的行为致使危害发作的;
(三)法令规矩的不予补偿的其他景象。
通过复议的行政补偿案子应当怎么确认被告?
行政诉讼法关于被告的规矩与国家补偿法关于补偿义务机关的规矩基本上是一起的,但有些规矩又不尽相同。前者规矩,通过复议的案子,复议机关决议保持原详细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动原详细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后者规矩,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开始形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补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议加剧危害的,复议机关对加剧的部分实行补偿义务。
关于复议机关保持原详细行政行为的案子,两个法令确认被告的规矩是相同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详细行政行为的,可分为两种状况:(1)复议决议没有加剧受害人的危害;(2)复议决议加剧了受害人的危害。如果把两个法令的规矩结合起来运用就会呈现这样的对立;在前一种状况下,复议机关不实行补偿义务,可是应当作为被告;作出原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不需作被告,但应当实行补偿义务。在后一种状况下,复议机关应当作被告,但它只对复议决议加剧危害的部分实行补偿义务,对原详细行政行为形成的危害不担任;作出原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实行部分补偿义务,但它无权作为行政补偿诉讼被告参与诉讼。
事实上,这种抵触归于一般法与特别法的抵触。行政诉讼法为一般法令标准,国家补偿法的规矩为特别法令标准。法院在审理复议决议加剧原详细行政行为的危害的行政补偿诉讼案子时,能够依据国家补偿法规矩的精力,以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详细行政行为的机关为一起被告。
在行政补偿案子诉讼的时分发作问题或觉得不知道怎么办,能够找听讼网律师帮助。
行政补偿案子不收取诉讼费。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方法》
第八条 下列案子不交纳案子受理费:
(一)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矩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
(二)裁决不予受理、驳回申述、驳回上诉的案子;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申述和管辖权贰言裁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案子;
(四)行政补偿案子。
受理行政补偿案子规模
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略产业权景象之一的,应当予以补偿:
(一)违法或过错决议撤消律师执业证的;
(二)违法或过错决议责令律师中止执业,以及对律师事务所歇业整顿的;
(三)违法或过错决议撤消公证员执业证的;
(四)违法或过错决议责令公证处歇业或许吊销公证处的;
(五)在各项办理工作中,其他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形成产业危害的。
不予补偿的规矩:
(一)与行使司行政机关办理职权无关的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自己的行为致使危害发作的;
(三)法令规矩的不予补偿的其他景象。
通过复议的行政补偿案子应当怎么确认被告?
行政诉讼法关于被告的规矩与国家补偿法关于补偿义务机关的规矩基本上是一起的,但有些规矩又不尽相同。前者规矩,通过复议的案子,复议机关决议保持原详细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动原详细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后者规矩,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开始形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补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议加剧危害的,复议机关对加剧的部分实行补偿义务。
关于复议机关保持原详细行政行为的案子,两个法令确认被告的规矩是相同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详细行政行为的,可分为两种状况:(1)复议决议没有加剧受害人的危害;(2)复议决议加剧了受害人的危害。如果把两个法令的规矩结合起来运用就会呈现这样的对立;在前一种状况下,复议机关不实行补偿义务,可是应当作为被告;作出原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不需作被告,但应当实行补偿义务。在后一种状况下,复议机关应当作被告,但它只对复议决议加剧危害的部分实行补偿义务,对原详细行政行为形成的危害不担任;作出原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实行部分补偿义务,但它无权作为行政补偿诉讼被告参与诉讼。
事实上,这种抵触归于一般法与特别法的抵触。行政诉讼法为一般法令标准,国家补偿法的规矩为特别法令标准。法院在审理复议决议加剧原详细行政行为的危害的行政补偿诉讼案子时,能够依据国家补偿法规矩的精力,以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详细行政行为的机关为一起被告。
在行政补偿案子诉讼的时分发作问题或觉得不知道怎么办,能够找听讼网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