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放弃财产继承权有什么后果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17:21债务人抛弃产业承继权力,债权人为此提申述讼,要求法院承认债务人的抛弃行为无效。近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终审支撑了债权人的吊销权。
法院审理查明,邓某曾向张某告贷7万元,2004年被申述到法院,当年11月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判定其归还张某告贷7万元。2005年1月,张某向法院请求强制履行,后因邓某无力归还,该案未能履行。
法院另查明,邓某的爸爸妈妈曾在成都市内购买过两套住宅。2006年邓父病故,邓某与弟弟、妹妹等人一起前往公证处处理遗产承继手续时,清晰表明抛弃承继遗产的权力。过后,邓母又将两套房屋中归于自己的部分别离赠给了邓某的弟弟、妹妹,并处理了过户手续。张某得悉此过后,申述到法院。
案子审理中,邓某的弟弟、妹妹均称抛弃承继权系单独民事法律行为,只需权力人作出抛弃的意思表明即发作法律效力。本案中,邓某作出抛弃承继的意思表明并经公证,抛弃行为合法有用。
一审法院判定吊销邓某抛弃产业承继权的行为无效之后,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的邓某的弟弟、妹妹不服,提出上诉。成都中院审理后,终审保持一审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