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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 交强险免赔的最高人民法院答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03: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怎么了解和适用<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法令>第二十二条的请示》答复【2009】民立他字第42号复函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二○○九年五月十九日报请的(2008)皖民申字第0440号《关于怎么了解和适用<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法令>第二十二条的请示》收悉。经研讨,答复如下:赞同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少数人定见。此复。二OO九年十月二十日??注:第22条原为内容大致为“无证驾驭、醉酒驾驭、盗抢期间驾驭、被稳妥人成心构成交通事端”四类状况下发作的交通事端,关于受害人的“财产丢失”,稳妥公司不承当补偿职责。——————————————————————————–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怎么了解和适用《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法令》第二十二条的告诉皖高法【2009】371号各中级人民法院、县(区、市)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在检查恳求再审人董家玲与被恳求人我国安全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财产稳妥合同纠纷一案中,对怎么了解和适用《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法令》(以下简称《法令》)第二十二条构成不赞同见。案经审判委员会评论决定构成两种定见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 20日以【2009】民立他字第42号函答复我院。根据答复精力,对《法令》第二十二条中的“受害人的财产丢失”应作广义的了解,即这儿的“财产丢失”应包含因人身伤亡而构成的丢失,如伤残补偿金、逝世补偿金等。期望在往后同类案子处理中贯彻履行上述答复精力,保证全省法院法令适用的一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九年十二月十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怎么了解和适用《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法令》第二十二条的请示【2008】皖民申字第0440号最高人民法院:本院在处理恳求再审人董家玲与被恳求人我国安全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财产稳妥合同纠纷一案时,对《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法令》第二十二条的了解和适用发作分歧。现将有关状况陈述如下:一、案子由来与审理通过董家玲与我国安全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简称平保阜阳公司)稳妥合同纠纷案,阜南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1日作出(2007)南民一初字第1238号民事判定。平保阜阳公司不服,提出上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2月7日作出的(2007)阜民二终字第 120号民事判定,董家玲不服,于2008年9月24日向本院提出再审恳求。本院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检查。二、当事人根本状况恳求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董家玲,女,1973年9月17日出世,汉族,安徽省阜南县人,市民,住阜南县城关镇苗寺家属院。被恳求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我国安全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住所地阜阳市清河东路241号。法定代表人:王跃华,司理。三、原判状况阜南县人民法院确定:2006年12月26日,董家玲与平保阜阳公司签订了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合同,为其一切的皖K43335号松花江中型客车投保了交强险,稳妥期间自2006年12月27日起至2007年12月26日止。2007年1月26日,孙世峰驾驭该车,将行人曹庆玲撞伤致死并逃离现场。公安交通部门确定,孙世峰醉酒后驾驭致使发作交通事端并驾车逃逸,应承当事端的悉数职责,死者曹庆玲无职责。后董家玲及驾驭员孙世峰与受害人曹庆玲的近亲属达到民事补偿协议,一起补偿逝世补偿金、丧葬费、生活费等合计11万元,已实行结束。阜南县人民法院制作了刑事顺便民事调停书对上述协议予以承认。2007年6月11日,阜南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孙世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后董家玲以平保阜阳公司回绝理赔为由提申述讼,恳求判令赔付交强险理赔款50000元。该院以为:原、被告缔结的机动车交通事端强制稳妥合同不违背法令规则,应为有用,两边均应依照合同的约好实行各自的权利职责。孙世峰醉酒后驾驭稳妥车辆在稳妥期限内发作交通事端致人逝世,且公安交通部门确定其车辆负事端悉数职责、受害人无职责,依照《机动车交通事端强制稳妥法令》(简称《法令》)第二十一条“被稳妥机动车发作路途交通事端构本钱车人员、被稳妥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丢失的,由稳妥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职责限额规模内予以补偿……”的规则,平保阜阳公司应补偿因受害人逝世所构成的丢失,即逝世补偿金50000元。经人民法院调停,原告已补偿了受害人近亲属包含逝世补偿限额50000元在内一切丢失,该现实诉辩两边均无贰言。根据《法令》第三十一条“稳妥公司能够向被稳妥人补偿稳妥金,也能够直接向受害人补偿稳妥金”的规则,原告有权向被告索赔。虽被告辩称原告驾驭员醉酒发作交通事端不属于强制稳妥补偿规模,但《法令》第二十二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稳妥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限额规模内垫支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驭人未获得驾驭资历或许醉酒的……;有前款所列景象之一,发作路途交通事端的,构成受害人财产丢失,稳妥公司不承当职责。”因而,在醉酒驾驭状况下,稳妥公司在交强险中的免赔规模仅限于财产丢失,不包含构成受害人逝世、伤残时的逝世、伤残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第三十一条规则:“关于稳妥合同的条款,稳妥人与投保人,被稳妥人和受益人发作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许裁决机关应作出有利于被稳妥人和受益人的解说。”据此,阜南县人民法院判定平保阜阳公司给付董家玲逝世补偿金50000元。平保阜阳公司不服,提出上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在投保交强险后,醉酒驾车致本车人员、被稳妥人以外的受害人逝世,稳妥公司是否应该补偿受害人逝世补偿金。根据《法令》第二十二条规则,关于醉酒驾车构成交通事端的,稳妥公司仅应在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职责限额规模内垫支抢救费用,而不包含其他费用,并且在垫支后还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该规则实质上是稳妥公司革除承当稳妥职责的规则。垫支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仅是为了能及时救助受害人,在受害人脱离危险今后,稳妥公司不承当其他职责,此在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条款》第九条亦有清晰规则。《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条款》系保监会拟定发布作为履行交强险的详细根据,保监会系国务院直属机构,其所发布的条款作为稳妥合同的组成部分,理应予以恪守。所以,本案中车主在承当职责后无权向稳妥公司建议索赔。原判适用法令不妥,应予纠正。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则,判定吊销阜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定,驳回董家玲的诉讼恳求。四、恳求人董家玲恳求再审的理由董家玲恳求再审称:原判适用法令过错。1、原判曲解了《法令》第二十二条的立法原意。该条第二款仅规则醉酒驾驭发作交通事端构成受害人的财产丢失稳妥公司不承当补偿职责,并未规则对受害人的人身危害丢失稳妥公司不承当补偿职责。2、原判适用的《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条款》的效能不及国务院公布的《法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则,恳求对本案进行再审。五、本院审委会定见案经审委会评论,构成两种定见:第一种定见以为:原判适用法令过错。董家玲的再审恳求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则的景象,依法应裁决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间断原判定的履行。理由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关于“机动车发作交通事端构成人身伤亡、财产丢失的,由稳妥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稳妥职责限额规模内予以补偿”的规则,清晰了稳妥公司应对稳妥事端承当无过错补偿职责,即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作交通事端,致第三人人身伤亡及财产丢失的,稳妥人应在职责限额内予以补偿。2、《法令》第二十二条就醉酒驾车等景象的免赔规模作出了限制性规则。该条第一款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稳妥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限额规模内垫支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驭人未获得驾驭资历或许醉酒的……;”第二款规则:“有前款所列景象之一,发作路途交通事端的,构成受害人财产丢失,稳妥公司不承当职责。”从《法令》第二十一条规则的人身伤亡、财产丢失两种景象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的“财产丢失”只应作限制性了解,不该包含逝世伤残补偿金等项目。因而,本案中稳妥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丢失依法不承当补偿职责,但不能革除其付出受害人的逝世补偿金的法定职责。3、《法令》系国务院拟定的行政法规,保监会拟定的《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条款》第九条与《法令》相关条款发作法令抵触,应以《法令》为处理根据。第二种定见以为:原判适用法令正确。董家玲的再审恳求不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则,依法应裁决驳回其再审恳求。理由是:1、对《法令》第二十二条中的“财产丢失”应作广义了解。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危害,补偿权利人申述恳求补偿职责人补偿财产丢失和精力危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规则来看,“财产丢失”系指与精力危害相对应的广义上的财产丢失,因而,《法令》第二十二条的免赔规模包含因人身伤亡发作的各项经济丢失,如伤残补偿金、逝世补偿金等。2、《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条款》第九条规则:“被稳妥车辆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景象下发作的交通事端,构成受害人受伤需抢救的,稳妥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告诉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安排拟定的交通事端人员伤口临床治疗指南和国家根本医疗费用补偿限额内垫支。被稳妥人在交通事端中无职责的,稳妥人在无职责医疗费用补偿限额内垫支。关于其他丢失和费用,稳妥人不负垫支和补偿。(一)驾驭人未获得驾驭资历的;(二)驾驭人醉酒的;关于垫支的抢救费用,稳妥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本案中,驾驭人醉酒驾车致人逝世,稳妥公司对受害人的逝世补偿金依法不予理赔。审委会倾向性定见:赞同第一种定见,请示最高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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