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如何认定首套房二套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18:332016年宁波住宅公积金借款家庭住宅套数确定规范是怎样的呢?什么景象下才履行首套房借款规范呢?依据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则,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确定规范如下:
1、借款人家庭(包含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履行首套房借款方针:
(1)家庭住宅查询证明无住宅记载,个人征信陈述无没有结清个人住宅借款记载,面谈记载无住宅,购买首套自住住宅的;
(2)借款人家庭住宅查询证明有一套住宅记载,个人征信陈述无没有结清个人住宅借款记载,面谈记载无其他住宅,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宅的。
(3)借款人家庭住宅查询证明无住宅记载,个人征信陈述无没有结清个人住宅借款记载,面谈记载有一套住宅,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宅的。
2、借款人家庭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履行第二套住宅借款方针:
(1)借款人家庭住宅查询证明有一套住宅记载,且该套住宅没有结清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面谈记载无其他住宅,购买第二套自住住宅的;
(2)借款人家庭住宅查询证明无住宅记载,个人征信陈述有一笔没有结清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记载,面谈记载无其他住宅,购买第二套自住住宅的。
3、借款人家庭原住宅公积金借款没有结清,或购买家庭第三套住宅的,不能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