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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陈述的概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9 21:36
所谓被害人陈说,就是指受违法直接损害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就其遭受违法损害的现实和有关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状况所做的陈说。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被害人做为诉讼的主体,具有独立的当事人位置,被害人的陈说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诉讼依据。但凡有被害人的案子,假如被害人可以陈说案情,这一陈说便成为确定该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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