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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14:31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用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方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作的转让。
一、其间要具有以下的条件: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别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处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吞并、吞并或改制而发作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处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定发作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处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同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处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请求/注册商标请求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现已请求但没有获准注册的商标,也能够请求转让或移转。
二、商标转让流程包含:请求→受理→检查→布告→核发转让证明。
三、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请求/注册商标请求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托付署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署理托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处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请求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请求文件为外文的,还应供给经翻译组织签章承认的中文译著。
四、商标转让时刻:大约需求6-10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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