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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有哪些相关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8 02:33

根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需处理手续为:
(1)就诊。到定点医院医师处就诊,应出示根本医疗保险IC卡(未能收取IC卡的,可凭身份证处理),经医师诊断后需住院治疗的,由参保人提示医师开具住院费用记帐通知单。
(2)记帐资历(及身份)承认。处理住院及特别门诊手续时,参保人需出示自己身份证、根本医疗保险IC卡、住院费用记帐通知单,交驻院专管员(社保局派驻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如驻院专管员不在场,则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代理)承认身份及记帐资历。
①专管员查对身份证与根本医疗保险IC卡及住院参保人是否相符。
②由专管员将参保人的根本医疗保险IC卡、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记帐通知单收下,送社保局医保科处理记帐资历承认手续后,于次日回复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
③如遇节假日(或急危重症)可先入院,2个工作日内补办有关手续。参保人住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可按规则收取必定数量的押金(用于付出个人自付部份医疗费用)。
(3)出院结算。参保人出院及特别门诊一个阶段结束时,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则进行结算,扣除参保人应自付费用后,将剩下押金交还参保人并开具正式发票。属统筹基金付出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于次月5日前汇总后交专管员送社保局医保科审阅。社保局医保科在15个工作日内将核准费用按规则拨给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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