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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4 02:38

国务院关于赞同树立不动产挂号作业部际联席会议准则的批复
国函[2014]28号
疆土资源部:
你部《关于树立不动产挂号作业部际联席会议准则有关问题的请示》(疆土资发[2014]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赞同树立由疆土资源部牵头的不动产挂号作业部际联席会议准则。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依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力仔细安排开展作业。
附件:不动产挂号作业部际联席会议准则
国务院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不动产挂号作业部际联席会议准则
为树立不动产一致挂号作业机制,加强不动产一致挂号责任整合后的和谐合作,经国务院赞同,树立不动产挂号作业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准则。
一、主要责任
在国务院领导下,和谐处理不动产一致挂号准则树立和实行过程中的严重问题;研讨提出不动产一致挂号准则树立的作业思路和政策主张;和谐不动产一致挂号作业的宣扬和言论引导;和谐不动产挂号的准则系统、技术规范、信息渠道建造等重要问题;研讨不动产挂号法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统筹和谐对当地不动产一致挂号作业的监督辅导;完结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疆土资源部、中心编办、财政部、住宅城乡建造部、农业部、税务总局、林业局、法制办、海洋局等9个部分组成,疆土资源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疆土资源部部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担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作业变化需求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疆土资源部,承当联席会议日常作业,催促执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作业规矩
联席会议依据作业需求定时或不定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掌管。成员单位依据作业需求能够提出召开会议的主张。研讨详细事项时,可依据作业需求约请其他部分和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方式清晰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部分和单位赞同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严重事项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按程序向国务院陈述。
四、作业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依照责任分工,自动研讨不动产一致挂号准则施行的有关问题,实在实行本部分责任,仔细执行联席会议确认的作业部署和使命。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构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效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作业进展状况。
附件:不动产挂号作业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不动产挂号作业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姜大明 疆土资源部部长
副召集人:胡存智 疆土资源部副部长
成员:王峰 中心编办副主任
刘昆 财政部副部长
齐骥 住宅城乡建造部副部长
陈晓华 农业部副部长
丘小雄 税务总局副局长
张建龙 林业局副局长
夏勇 法制办副主任
张宏声 海洋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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