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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异同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20:27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类型,基本上涵盖了一切的诉讼,但三者之间是有所区别的,在实践中比较多的是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那么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异同有哪些?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异同有哪些
1、诉讼的意图不同
民事诉讼所要处理的是相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力和职责的争议;
刑事诉讼所要处理的是涉嫌违法的人是否的确违法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惩罚的问题。
2、提申述讼的主体不同
民事诉讼中两边当事人都能够提申述讼,原告申述后,被告能够反诉;
刑事诉讼除自诉案子有自诉人提申述讼外,均有人民检察院提申述讼。
3、举证职责不同
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力谁担任举证;
在刑事诉讼中,只需被告(行政机关)担任举证。
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负有供给被告热有罪的依据、并加以证明的职责,被告人不负举证职责,但能够供给自己罪轻或无罪的资料为自己辩解。
4、适用的法令不同
民事诉讼首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首要运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二、民事诉讼的特色
1、公权性
与调停、裁定这些诉讼外的处理民事胶葛的方法比较,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法处理相等主体之间的胶葛,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处理民事争议。它既不同于大众自治安排性质的人民调停委员会以调停方法处理胶葛,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裁定委员会以裁定方法处理胶葛。
2、强制性
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特点。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体现在案子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履行上。调停、裁定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需有一方不乐意挑选上述方法处理争议,调停、裁定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需原告申述契合民事诉讼法规则的条件,不管被告是否乐意,诉讼均会发作。
3、程序性
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不管是法院仍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求依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施行诉讼行为,违背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必定的法令结果。
4、特定性
民事诉讼的目标具有特定性。它处理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力职责的争议。不是民事主体之间民事权益发作争议,不能归入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如伦理上的抵触、政治上争议、宗教上的争议或许科学上的争议等不能成为民事诉讼调整的目标。
5、自在性
民事诉讼反响民事主体权益之争,民事主体不管在实体上仍是在程序上,都有依法处置其权力的自在。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有权依法处置其诉讼权力和实体权力,被告也有权处置其诉讼权力和实体权力。
三、刑事案子中一般程序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决议程序
1.检察院以为契合适用《若干定见》审理的案子,能够在提起公诉时书面主张人民法院适用《若干定见》审理。
2.关于检察院没有主张适用《若干定见》审理的公诉案子,人民法院经审查以为能够适用《若干定见》审理的,应当寻求检察院、被告人及辩解人的定见。检察院、被告人及辩解人赞同的,适用《若干定见》审理。
3.人民法院在决议适用《若干定见》审理案子前,应当向被告人批注有关法令规则、认罪和适用《若干定见》审理或许导致的法令结果,承认被告人自愿赞同适用《若干定见》审理。
4.人民法院对决议适用《若干定见》审理的案子,应当书面通知检察院、被告人及辩解人。
(二)审判程序
1.关于决议适用《若干定见》审理的案子,人民法院在开庭前能够阅卷。
2.对适用《若干定见》开庭审理的案子,合议庭应当在公诉人宣读申述书后,问询被告人对被指控的违法事实及罪名的定见,核实其是否自愿认罪和赞同适用《若干定见》进行审理,是否知悉认罪或许导致的法令结果。
3.关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并赞同适用《若干定见》进行审理的,能够对详细审理方法作如下简化:
(1)被告人能够不再就申述书指控的违法事实进行供述。
(2)公诉人、辩解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提问能够简化或许省掉。
(3)控辩两边对无异议的依据,能够仅就依据的称号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阐明。合议庭经承认公诉人、被告人、辩解人无异议的,能够当庭予以认证。
(4)控辩两边首要环绕确认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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