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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审查认定规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7 22:27
一、勘验、查看、辨认、侦办试验等笔录的查看内容:
1.勘验、查看、辨认、侦办试验等是否依法进行、笔录的制造是否契合法令及有关规矩的要求、勘验、查看人员、参与辨认和试验的人以及见证人是否签名或盖章。
2. 勘验、查看、辨认、侦办试验等笔录的内容是否全面、具体、精确、标准,是否精确记载了现场、物品、人身、尸身等方位和特征等具体状况以及勘验、查看、搜寻的进程,文字记载与什物、绘图、录像、相片是否相符,固定依据的办法、办法是否科学、标准,现场、物品、痕迹等是否被损坏或假造,是否是原始现场,人身特征、损伤状况、生理状况有无假装或改变等。
3.弥补进行勘验、查看的,前后状况是否有对立,是否阐明晰再次勘验、查看的原因。
4.勘验、查看、辨认、侦办试验等笔录中记载的状况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说、判定定见等其他依据能否印证,有无对立。
二、勘验、查看、辨认、侦办试验等笔录选用:
1.存在显着不契合法令及有关规矩的景象,而且不能作出合理解说、阐明的,不能作为依据运用。
2.存在勘验、查看没有见证人,勘验、查看人员、参与辨认和试验的人以及见证人等没有签名、盖章的,勘验、查看人员违背逃避规矩等景象,应当结合案子其他依据查看其真实性和关联性。
3.侦办辨认笔录不能确认其真实性的,辨认成果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1)辨认不是在侦办人员掌管下进行的;
(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目标的;
(3)辨认人的辨认活动没有单个进行的;
(4)辨认目标没有稠浊在具有相似特征的其他目标中、供辨认的目标数量不契合规矩的(尸身、场所等特定辨认目标在外);
(5)辨认中给辨认人显着暗示、显着有指认嫌疑的。
4.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作出合理解说能够作为依据运用的辨认成果:
(1)掌管辨认的侦办人员少于2人的;
(2)没有向辨认人具体问询辨认目标的具体特征的;
(3)对辨认通过、成果没有制造专门、标准的辨认笔录,或辨认笔录没有侦办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章的;
(4)辨认记载过于简略,只要成果没有进程的;
(5)檀卷中只要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目标的相片、录像等材料,无法得悉辨认的真实状况的。
【律师提示】
①对勘验、查看笔录应当侧重查看以下内容:
A.勘验、查看是否依法进行,笔录的制造是否契合法令、有关规矩,勘验、查看人员和见证人是否签名或许盖章;
B.勘验、查看笔录是否记载了提起勘验、查看的事由,勘验、查看的时刻、地址,在场人员、现场方位、周围环境等,现场的物品、人身、尸身等的方位、特征等状况,以及勘验、查看、搜寻的进程;文字记载与什物或许绘图、相片、录像是否相符;现场、物品、痕迹等是否假造、有无损坏;人身特征、损伤状况、生理状况有无假装或许改变等;
C.弥补进行勘验、查看的,是否阐明晰再次勘验、查看的原由,前后勘验、查看的状况是否对立。
②勘验、查看笔录存在显着不契合法令、有关规矩的景象,不能作出合理解说或许阐明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③对辨认笔录应当侧重查看辨认的进程、办法,以及辨认笔录的制造是否契合有关规矩。
④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一)辨认不是在侦办人员掌管下进行的;
(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目标的;
(三)辨认活动没有单个进行的;
(四)辨认目标没有稠浊在具有相似特征的其他目标中,或许供辨认的目标数量不契合规矩的;
(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显着暗示或许显着有指认嫌疑的;
(六)违背有关规矩、不能确认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景象。
⑤对侦办试验笔录:
A.应当侧重查看试验的进程、办法,以及笔录的制造是否契合有关规矩。
B.侦办试验的条件与事情发作时的条件有显着差异,或许存在影响试验定论科学性的其他景象的,侦办试验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选用刑讯逼供等不合法办法搜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选用暴力、要挟等不合法办法搜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说,应当予以扫除。搜集依据、书证不契合法定程序,或许严重影响司法公平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许作出合理解说;不能补正或许作出合理解说的,对该依据应当予以扫除。
在侦办、查看申述、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扫除的依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扫除,不得作为申述定见、申述决议和判定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2012]
第四章 证 据
第六节 勘验、查看、辨认、侦办试验等笔录的查看与确认
第八十八条 对勘验、查看笔录应当侧重查看以下内容:
(一)勘验、查看是否依法进行,笔录的制造是否契合法令、有关规矩,勘验、查看人员和见证人是否签名或许盖章;
(二)勘验、查看笔录是否记载了提起勘验、查看的事由,勘验、查看的时刻、地址,在场人员、现场方位、周围环境等,现场的物品、人身、尸身等的方位、特征等状况,以及勘验、查看、搜寻的进程;文字记载与什物或许绘图、相片、录像是否相符;现场、物品、痕迹等是否假造、有无损坏;人身特征、损伤状况、生理状况有无假装或许改变等;
(三)弥补进行勘验、查看的,是否阐明晰再次勘验、查看的原由,前后勘验、查看的状况是否对立。
第八十九条 勘验、查看笔录存在显着不契合法令、有关规矩的景象,不能作出合理解说或许阐明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第九十条 对辨认笔录应当侧重查看辨认的进程、办法,以及辨认笔录的制造是否契合有关规矩。
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一)辨认不是在侦办人员掌管下进行的;
(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目标的;
(三)辨认活动没有单个进行的;
(四)辨认目标没有稠浊在具有相似特征的其他目标中,或许供辨认的目标数量不契合规矩的;
(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显着暗示或许显着有指认嫌疑的;
(六)违背有关规矩、不能确认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景象。
第九十一条 对侦办试验笔录应当侧重查看试验的进程、办法,以及笔录的制造是否契合有关规矩。
侦办试验的条件与事情发作时的条件有显着差异,或许存在影响试验定论科学性的其他景象的,侦办试验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关于处理死刑案子查看判别依据若干问题的规矩
6、勘验、查看笔录
第二十五条 对勘验、查看笔录应当侧重查看以下内容:
(一)勘验、查看是否依法进行,笔录的制造是否契合法令及有关规矩的要求,勘验、查看人员和见证人是否签名或许盖章等。
(二)勘验、查看笔录的内容是否全面、具体、精确、标准:是否精确记载了提起勘验、查看的事由,勘验、查看的时刻、地址,在场人员、现场方位、周围环境等状况;是否精确记载了现场、物品、人身、尸身等的方位、特征等具体状况以及勘验、查看、搜寻的进程;文字记载与什物或许绘图、录像、相片是否相符;固定依据的办法、办法是否科学、标准;现场、物品、痕迹等是否被损坏或许假造,是否是原始现场;人身特征、损伤状况、生理状况有无假装或许改变等。
(三)弥补进行勘验、查看的,前后勘验、查看的状况是否有对立,是否阐明晰再次勘验、查看的原由。
(四)勘验、查看笔录中记载的状况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说、判定定见等其他依据能否印证,有无对立。
第二十六条 勘验、查看笔录存在显着不契合法令及有关规矩的景象,而且不能作出合理解说或许阐明的,不能作为依据运用。
勘验、查看笔录存在勘验、查看没有见证人的,勘验、查看人员和见证人没有签名、盖章的,勘验、查看人员违背逃避规矩的等景象,应当结合案子其他依据,查看其真实性和关联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处理死刑案子查看判别依据若干问题的规矩》和《关于处理刑事案子扫除不合法依据若干问题的规矩》答记者问
五、问:《处理死刑案子依据规矩》第二部分规矩了依据的分类查看与确认,与现行的法令和司法解说比较,这些规矩有哪些严重改变?
答:1996 年全国人大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但关于依据准则的规矩仍比较准则,公、检、法三机关关于履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矩虽必定程度上充分了依据规矩的具体内容,但缺少系统性和权威性,不能满意司法实践的需求。与现行的法令和司法解说比较,《处理死刑案子依据规矩》第二部分所规矩内容的严重改变首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榜首,清晰了关于显着违背法令和有关规矩获得的依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应当予以扫除。这是《处理死刑案子依据规矩》添加的新内容。包含经勘验、查看、搜寻提取、扣押的依据,没有勘验、查看、搜寻,提取、扣押的笔录,不能证明依据、书证来历的;以刑讯逼供等不合法手段获得的口供;以暴力、要挟等办法获得的证人证言;作出判定定论的判定组织不具有法定的资历和条件,或许判定事项超出判定组织业务范围的;勘验、查看笔录存在显着不契合法令及有关规矩的景象,而且不能作出合理解说或许阐明的等等,《处理死刑案子依据规矩》清晰规矩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第二,确立了定见依据规矩。《处理死刑案子依据规矩》第12条第3款规矩:“证人的猜想性、谈论性、揣度性的证言,不能作为依据运用,但依据一般生活经验判别契合现实的在外。”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定见依据的规矩。在处理死刑案子中清晰这一依据规矩,有利于标准证人照实供给他们所感知的案子现实的证明活动,防止将证人自己的猜想、谈论、揣度作为其感知的现实,然后对案子现实作出错误判别。
第三,进一步确立了原始依据优先规矩,清晰规矩不能反映原始依据、书证的外形、特征或许内容的复制品、复制件应予扫除。规矩这一规矩,意图在于促进侦办机关愈加努力地搜集最具有真实性的原始依据,然后更精确、及时地查明案子现实,完成实体公平。
第四,确立了有限的直接言词依据规矩,规矩了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景象。在处理死刑案子中规矩这一规矩,从实体上说,更有利于保证正确确认案子现实;从程序上说,更有利于保证诉讼当事人的质证权力。这一规矩显着强化了控辩两边特别是控方做好证人出庭作证作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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