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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业的企业是否能改成商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01:31
问:信息服务业企业,现在对方单位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信息服务业企业转一般纳税人要到达500万的出售,咱们现在达不到,想转成商业的,可以吗?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历确认有关事项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3年第75号)规则:第四条 试点施行前应税服务年出售额未超越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如契合相关规则条件,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历确认。
第六条 试点施行后,契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依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历确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及相关规则,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历确认。依照营改增有关规则,在确认出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出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出售额核算。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历确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四条规则:年应税出售额未超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小规模纳税人规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一般纳税人资历确认。
对提出请求而且一起契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处理一般纳税人资历确认:
(一)有固定的出产经营场所;
(二)可以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则设置账簿,依据合法、有用凭据核算,可以供给精确税务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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