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受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07:44
构思是否受著作权法维护
所谓构思,即创造的意图,是指创造所要到达的意图,其归于思想观念的领域。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则:本法所称的著作,包含以下列方式创造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著作:
(一)文字著作;
(二)口述著作;
(三)音乐、戏曲、曲艺、舞蹈、杂技艺术著作;
(四)美术、修建著作;
(五)拍摄著作;
(六)电影著作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著作和模型著作;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著作。
上述所称的著作,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仿制的智力效果。
由此能够看出,著作权法不维护归于思想观念领域的构思。只要在构思经过有形方式表现出来,构成著作后,才干根据著作权法取得著作的著作权。
尽管构思不受著作权法的维护,可是,构思者能够经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构思不被别人乱用,比方事前与别人签订合同等。假如构思具有商业价值,能够作为商业秘密,经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维护;假如构思能够依法申请专利,能够经过取得专利权然后得到专利法的维护。
所谓构思,即创造的意图,是指创造所要到达的意图,其归于思想观念的领域。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则:本法所称的著作,包含以下列方式创造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著作:
(一)文字著作;
(二)口述著作;
(三)音乐、戏曲、曲艺、舞蹈、杂技艺术著作;
(四)美术、修建著作;
(五)拍摄著作;
(六)电影著作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著作和模型著作;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著作。
上述所称的著作,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仿制的智力效果。
由此能够看出,著作权法不维护归于思想观念领域的构思。只要在构思经过有形方式表现出来,构成著作后,才干根据著作权法取得著作的著作权。
尽管构思不受著作权法的维护,可是,构思者能够经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构思不被别人乱用,比方事前与别人签订合同等。假如构思具有商业价值,能够作为商业秘密,经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维护;假如构思能够依法申请专利,能够经过取得专利权然后得到专利法的维护。